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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啦,我就是老人口味。

我是幾乎一日不可無茶型的,沒有去買搖茶,也會買瓶罐裝茶來喝喝,連油切都喝過了,大概市面上的茶我都喝過了吧。

去超商看看就知道,現在的茶系統大概就是兩大廠牌,統一集團的茶裏王系列和維他露集團的御茶園系列,雖然就創意而言,也許茶裏王的廣告看似比較有意思,但是效果怎麼樣都比不上正咩徐若瑄啦。

茶裏王濃茶這一系列已經出了一段時日,剛出的時候就有買來喝過,まま...。實在搞不清楚為啥要在這時推出寫手活動,不過基於對茶類的愛護,還是想來寫一下,為此又去買了兩瓶,老實說,喝完還真不想寫。

那為什麼這篇會出現呢?套句顧爸說的:「天生反骨」,わるいだけど,還是蹦出了這篇。

濃是濃啦,也是挺好喝的沒錯,但是似乎很難讓人一口接一口的喝下去,或許問題就出在太"濃"啦!味道這麼重的茶,實在很難跟清香、潤喉連在一起,就算是吃完油膩的一餐,也很難大力的灌一口下去,這對我來說,就完全失去喝茶的樂趣了。

我也有遇過想寫的寫手活動,但是因為產品真的不對味而沒寫,不想寫出抱怨文,更不想寫出違心之論,但是不對我的味不代表不對其他人的味,擋人財路還是有失厚道。

但是我看了茶裏王濃茶寫手活動的活動辦法後,火就一整個上來,不寫實在太對不起顧爸的名言了。

第1、2點是寫心得和茶裏王濃茶得引用全文之聲明,我完全無異議,然後是第3點就讓我有點不爽。

要提到「9/10~9/23到全省7-11買壹週刊乙套就可以獲得「茶裏王濃茶全新風味升級版」乙瓶(口味可任選),當場買、當場送」,OK,我提到囉。再來,「強調茶裏王濃茶系列產品,推出風味升級版,以增新的製程技術,讓濃茶的風味更清香、更醇厚」,我哪知你新增蝦米鬼技術阿,你是有請我去參觀還是有帶我教學?根本不知道的事,我要怎麼寫?然後是「提到產品口感好,給人『回甘再回甘』的飲茶享受」是是是,你怎麼說都行,要不要乾脆你寫一篇文章給我貼就好了?

以上這些都是「頂多我就不寫」的程度而已。

更令人火大的來了

勿在標題中放上如「部落格寫手試用活動」、「茶裏王濃茶試用活動」此類泛商業化的主題
明明就很商業化,還怕人家說嗎?

文章內容若有提及對茶裏王產品品牌的負面訊息,將不予採用,並請將該篇文章下架。
老娘不喜歡你家的茶還不准寫阿?不予採用就不予採用,但是我的文章要不要下架還要你來指指點點?你住海邊的阿!

務必請依照活動內容規範來寫文章,若有文不對題,或是與撰寫方向落差太大的文章亦不算參加此次活動!若發現有此類文章,將會請BLOG寫手將此篇文章下架,謝謝。
這個更好笑了,我的撰寫方向一定達到「落差很大」的標準,如果不算參加此次活動的話,有什麼資格請我將文章下架?我的部落格要放什麼,只有我自己能決定,不用謝了。

我對茶裏王一點意見也沒有,購買率僅次於御茶園,但是如果茶裏王或統一集團的人有看到的話,希望好好思考什麼叫做「尊重寫手」,不是你是大企業、提供廣告就可以隻手遮天,部落格是網路上私人場所,想要互利共生,就請回去問小學老師什麼叫「尊重」。

黑特完畢,以上。

喔,關於濃茶阿,不錯啦,就是有點貴。那個...御茶園可以還我黃金烏龍嗎?我好想念它阿~我現在正在喝光泉冷泡茶。

痾...拜託不要幫我貼到FunP,我是俗仔小。感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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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sa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